高清大图|习近平访问马来西亚 精彩照片都在这儿!
当地时间4月15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乘专机抵达吉隆坡,应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邀请,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 专机抵达吉隆坡国际机场时,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外交部部长穆罕默德,陪同部长、交通部部长陆兆福等高级官员热情迎接。 马来西亚儿童向习近平献花,马来西亚青少年表演富有当地特色的舞蹈,挥舞中马两国国旗,热烈欢迎习近平到访。 习近平乘车从机场赴下榻饭店途中,当地中资企业人员、留学生在道路两旁挥舞中马两国国旗,高举“热烈欢迎习近平主席访问马来西亚”、“中马友谊万岁”等红色横幅,华侨华人表演喜庆热烈的舞狮,欢迎习近平到访。 4月16日上午,易卜拉欣在马来西亚国家王宫广场为习近平举行隆重欢迎仪式。 欢迎仪式后,习近平会见易卜拉欣。 会见后,习近平出席易卜拉欣举行的欢迎宴会。 4月16日下午,习近平同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在布特拉加亚总理官邸举行会谈。 会谈后,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中马双方交换双边合作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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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观察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