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政坛曾经的权力图谱中,侯伍杰的名字一度与快速升迁、权重位高紧密关联,但最终,这位曾任省委副书记的高官因深陷腐败泥潭,沦为党纪国法严惩的典型。
从基层干事到省级领导,从“带病升迁”到沦为阶下囚。

侯伍杰,1945年9月生于山西阳泉盂县,1966年入党,1967年投身工作,其政治生涯几乎全部扎根家乡山西。
上世纪70年代起,他从岚县革委会组织干事起步,凭借在吕梁地委组织部十余年的工作经历积累政治资源,随后开启了稳步升迁之路:
1986年任长治市委副书记,1990年出任阳泉市委书记并跻身省委委员,1995年升任省委宣传部部长,2000年以省委常委身份兼任太原市委书记,后转任省委副书记,2004年下半年再添省委党校校长之职,成为仅次于省委书记、省长的山西“第三把手”。

在阳泉任市委书记时,侯伍杰的所作所为已经为不少人诟病,其中人们最乐于传播的是那次桃色事件,媒体称他在北京办公事时候“嫖娼取乐”。
其实这只是媒体的一次误会———女方只是阳泉电视台“不漂亮,但爱打扮”的女台长,但侯伍杰被北京警方当场抓获,并通知山西方面到北京领人。
阳泉市委一名退休干部回忆:“当时我见到侯伍杰,他一脸尴尬。但时间不长,他也过了这个坎。”1997年增补省委常委时,500余名党代表均收到针对他的检举信,导致其因票数未过半而落选,只能以宣传部长身份列席常委会长达两年。
然而,这些举报与丑闻并未阻断其仕途,反而在数年后获得更重要的领导职务,“带病升迁”成为其官场经历中最引人注目的标签。
担任太原市委书记的一年零七个月,成为侯伍杰权力变现的集中期。
据纪检部门调查,他在任内大肆任免干部,尤其在接到免职通知的当天,明知人事应冻结,仍于下午主持全市干部会议,突击提拔100余人,涉及经济、文化、公检法等多个关键部门,引发广泛争议。
而其最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是利用职务便利构建卖官鬻爵的利益链条。

2000年9月至11月,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邵建伟为谋求局长职位,向侯伍杰展开利益输送,分三次在其办公室送上10万美元和一块价值5万余元港币的百达翡丽手表,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余元。
侯伍杰接受请托后,承诺为邵建伟提供职务晋升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坊间曾猜测侯伍杰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山西省纪委办案人员也透露其“各类渠道收入至少5000万元”,但法院最终认定的受贿金额以有确凿证据的88万余元为准,另有2万元礼金及价值8万余元的60件礼品因证据原因未计入受贿数额。
更严重的是,侯伍杰的腐败行为间接助长了黑恶势力蔓延。
太原市黑社会头目李满林在当地作恶十年,涉嫌持枪作案15起,致1人死亡、多人伤残,却长期逍遥法外。
2001年李满林被抓获后,2004年一审被判死刑,不甘伏法的他供出了长期为其提供保护的“保护伞”邵建伟。
此时已升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的邵建伟案发后,又牵出了背后的侯伍杰,这起涉黑案件最终推倒了腐败的“多米诺骨牌”。

侯伍杰的腐败线索最终被中央巡视组锁定。
2004年2月至6月,中央巡视组对山西省开展近四个月的巡视,期间掌握了侯伍杰的违纪违法线索并上报中央。
同年12月,侯伍杰被中纪委采取“双规”措施并停职,成为山西省首个因经济问题落马的省级高官。
2005年7月,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中央批准,侯伍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9月,其山西省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罢免。
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6年9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定侯伍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其坦白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赃款赃物,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3年,有消息爆料称,原判11年的侯伍杰在服刑不足7年后提前出狱,当地部分官员、煤老板及富商竟列队欢迎,鲜花簇拥,甚至计划以礼炮迎接,其家中一度门庭若市,礼遇堪比“英雄凯旋”。
这一现象引发公众强烈质疑:侯伍杰是否符合法定减刑条件?
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虽然相关部门未公开详细减刑依据,但这一争议再次凸显了腐败分子后续监管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徐雪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