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5年7月28日这一天是及其重要的一个日子,这一天是河南新乡法院公告对徐蔚案的第四次开庭日,这次开庭不仅关乎徐蔚博士个人的命运,也将为整个司法体系在处理科技领域案件时树立重要标杆,影响着后续无数类似案件的走向,也决定着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走向。
2022年5月19日曾在科技舞台上闪耀光芒的扫一扫专利发明人、码链技术核心推动者徐蔚博士,命运在这一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新乡县公安局的跨区域执法,好似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打破了所有的平静与美好,将他从科技创新的前沿卷入了漫长而黑暗的司法漩涡。自此,他开始了长达三年的羁押时光,并陷入了无尽的泥沼之中,三年的羁押过程中前三次庭前会议均无果而终,司法正义在这漫长的等待中显得遥不可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权的相关规定,在涉及专利诉讼的案件中,通常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本案中郑州新乡法院主导的情况与相关规定存在明显出入。徐蔚博士的遭遇,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司法,绝非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机械执行,它更是公平正义的坚实守护者,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所有人满心期待本次开庭,司法机关能够正视徐蔚博士案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公正、高效的司法程序,还徐蔚博士一个公道,让正义不再缺席,让法律的尊严得以彰显。
在这个案件里,诸多疑点重重,犹如乌云笼罩,令人无法释怀。从管辖权角度来看,案件涉及成都、上海等地的专利诉讼,然而却由郑州新乡法院主导。如此跨区域执法,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至今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这种管辖权的争议,就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引发了公众对整个司法程序合法性的深深质疑。毕竟,合理、合法的管辖权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一旦这个基础出现动摇,后续的司法审判又如何能让人信服呢?徐蔚博士作为码链技术的核心发明人,在非羁押状态下完全有能力配合调查,可他却被长期羁押。这不仅对他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他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身体折磨,也让其团队正在推进的国家数字经济标准化项目面临停滞的风险。这一损失,绝非徐蔚博士个人的损失那么简单,更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在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巨大损失,是科技创新道路上的一大阻碍。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年前司法机关竟试图通过“认罪认罚”机制,让家属承担不实指控。这一行为,无疑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践踏,是对法律尊严的严重亵渎。在法律的天平上,公平和正义应该是衡量一切的标准,是法律的灵魂所在,而不应被某些不当的手段所左右。家属们在维权过程中,多次遭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公待遇,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这一系列事件,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司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是多么严峻,也让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徐蔚博士的码链技术和专利维权行动具有不可估量的战略意义。他的努力,是中国在全球数字技术领域争取话语权的有力武器,是增强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他的每一项技术突破,每一次专利维权,都为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赢得了更多的尊重和机遇。对比国际上某知名数字技术在推动本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徐蔚博士的码链技术不仅具备与之媲美的创新点,更在适应中国国情、助力国家数字经济标准化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其一旦投入应用,将极大提升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如今他却被长期羁押,无法继续为中国的科技发展贡献力量,这无疑是中国科技界的一大损失,也是整个国家的损失。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位杰出的科技人才,更是错失了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抢占先机的宝贵机会。
同时,我们热切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这一事件,携手维护司法公正和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中,科技的力量才能得以充分发挥,推动中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新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让他们能够安心科研,让中国在全球科技竞争的舞台上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实现科技强国的梦想。
司法活动的灵魂所在,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绝非只是写在法典之上的冰冷条文,而是深深烙印在每一位法律人灵魂深处的坚守底线,是司法活动的根本准则。徐蔚先生已深陷羁押之境长达三年,这三年,是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漫长等待。对于任何人来说,这都是人生中无法复刻的珍贵时光,是对自由和尊严的朴素渴望被一点点磨灭的煎熬历程。倘若这漫长的羁押是基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源于“先入为主认定有罪,再拼凑证据印证结论”的错误办案逻辑,那无疑是对“疑罪从无”这一法治精神的公然违背,更会让当事人在失去自由的同时,遭受远超刑罚本身的精神折磨。这种错误的司法行为,不仅伤害了当事人,也损害了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让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产生动摇。
我们常言“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但同样,法律绝不能向“臆断”低头。刑事诉讼的关键核心在于通过确凿证据还原事实真相,而非先预设结论再倒推证据。如果案件从最初就偏离了“客观中立”的正轨,带着“有罪推定”的偏见去筛选、拼凑甚至歪曲证据,那么无论后续程序设计得多么严密,整个司法大厦的根基已然动摇。这种错误做法,不仅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伤害,让他们承受不白之冤,更可能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深深的怀疑。毕竟,当一个人的自由可以被随意剥夺,当“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变得模糊不清,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安全感将从社会中渐渐消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将受到严重威胁。三年的羁押,对任何人而言都是一场难以承受的漫长磨难。它无情剥夺的不仅是自由,更是一个人参与社会、创造价值的宝贵机会;它残忍撕裂的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更是亲人之间深厚的情感与殷切的期待。我们无法真切体会在这一千多个日夜里,徐蔚先生及其家人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挣扎,但我们确定,任何超出法定时限、缺乏充分事实依据的羁押,都是对“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的严重背离。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在法律面前得到公正对待,自由不应被随意剥夺,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体现。
法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中流砥柱,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使命。其所掌握的权力,源自人民的信任与托付,承载着守护正义的千钧重担。虽然案件办理过程充满复杂性,证据核查、事实认定需要严谨细致的时间和过程,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底线绝对不能被突破,“疑罪从无”的原则必须时刻铭记于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丝毫不能被忽视。正如习近平主席近期关于司法公正的讲话精神所强调的,司法必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把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对群众关注案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司法腐败无处遁形。司法公正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人民的期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这三年来,许许多多关注此事的人和我们一样,看着时间在等待中流逝,看着那些与数字化未来息息相关的专利技术面临流失风险,心里总不是滋味。这些技术本应在阳光下发光发热,为国家的数字化建设添砖加瓦,推动中国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而不是在漫长的案件拖延中逐渐失去活力,被埋没在司法的尘埃之中。它们是科技创新的结晶,是国家发展的宝贵财富,不应因为司法的不公而被浪费。
我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或许对案件的细节了解不够全面,但我坚信“疑罪从无”不该只是教科书上的概念,“超期羁押”“先捕后侦”更不能成为常态。徐蔚一行的家人曾说,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案件能回归事实本身,让法律给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这其实也是我们这些旁观者共同的期待。我们期待此次开庭法律能够彰显公平正义,还徐蔚先生一个清白,让科技的发展不再受到无端的阻碍。7月28日的开庭,是徐蔚博士重获公正的希望之光,也是中国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契机。让我们共同期待法律的天平能精准衡量,还徐蔚博士以清白,为中国数字经济的腾飞扫清障碍,在法治的坚实保障下,向着科技强国的目标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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