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动态 > 食品环境

研究显示我国稻米食味评分值稳步提升 中国大米越来越好吃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 投稿作者: 字体 [   ] 

     “稻米好吃不好吃”正逐渐成为衡量米种优劣的重要标准。记者5日从中国水稻研究所获悉,该所稻米质量安全评估创新团队通过系统分析我国十几年来稻米食味数据后发现,育种遗传改良、田间管理优化等措施不断改善提升我国稻米食味品质。相关研究成果日前发表在《自然》杂志上。

       据论文第一作者、中国水稻研究所副研究员卢林介绍,长久以来,水稻科研的主要任务集中在提升产量,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提升稻米的质量和食用体验已成为新的关注点。

2008年,我国更新了国家标准,确立了稻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15682-2008),为后续的科研工作提供了标准化的依据。

     “在这一标准下,我们团队从外观、气味、适口性、滋味和冷饭质地五个方面进行打分,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食味评分值。数据显示,2009年至2023年间,我国稻米的全国平均食味评分值从74.9分稳步提升至80.3分。这一变化充分显示出我国在提升稻米品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卢林说。

       研究分析显示,在2009年到2023年间,我国稻米食味评分值稳步提升。

       卢林表示,在水稻育种的早期阶段,粳稻的食味品质明显优于籼稻。然而,随着育种遗传改良和种植环境监测等技术的逐步推进,我国的水稻品种便朝着食味优质化的方向努力,尤其是在南方区域,籼稻的品质提升更为显著。

      此外,研究还显示,在主要种植籼稻的经济发达地区,其生产技术效率相对较高。“这表明技术进步带来的食品附加值正大幅提升。研究表明,我国水稻的全要素生产率正逐年上升,平均值由2009年的0.43提升至2020年的0.55,其变化趋势与稻米食味评分结果的变化保持一致,显示出稻米食味品质改善与区域经济发展、粮食政策紧密相关。”

社情民意观察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社情民意观察网主管    网络信息中心 主办 新闻热线:15201033015    监督热线:13520637172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修正集团大厦12层   社情民意观察网总编室

冀ICP备2024075557号-1冀公网安备

关于我们组织机构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