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中学就设置“学霸就餐区”致歉
成都市石室成飞中学17日发布情况说明,就网传“石室成飞中学设置高一年级‘学霸餐’”一事致歉。 成都市石室成飞中学表示,学校为激励学生,对12月考试中表现优秀、进步明显的高中学生给予一顿就餐奖励,于12月16日中午就餐时设立了“学霸就餐区”。日常学生就餐并未分区。此事反映出学校在落实素质教育工作中还有差距,对学生的激励方式思虑不周全,对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认识不足。现已整改取消。 该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设置“学霸就餐区”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区分学生,而是激励学生。在设置“学霸就餐区”前曾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学霸就餐区”并不是只邀请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用餐,也邀请成绩有进步的学生用餐。设置“学霸就餐区”的过程中,学校有很多考虑不周的地方,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学校将引以为戒,深刻反思。 |
社情民意观察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