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公安局做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至此,质疑校服质量而被拘留7天的家长邓建国,630天后拿到了宁县公安局出具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个维权过程,他付出了艰苦的代价。
庆阳市人民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显示,今年8月20日,邓建国在该院精神心理科病房入院治疗。
诊断显示,他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等症状。症状缓解后,他于9月1日出院。
出院次日,宁县公安局做出了上述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这次,千万不要说警方的快速纠错值得肯定。 纠错是纠错了,但是这种纠错太晚了,已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邓建国是一个较真的人,这点从他的维权3过程就可以看出: 1、他先是在2024年1月,向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宁县人民政府维持原决定。
2、2024年4月,邓向法院起诉宁县公安局和宁县人民政府,请求撤销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其发布质疑视频(含“存在甲醛等有毒物质与客观实际不符”内容),虽校服确有质量问题,但维权应通过正当途径,而非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等,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3、他仍然不死心,坚决上诉。 庆阳市中院认为: 宁县公安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 但是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执行完毕,无撤销的必要。确认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违法,宁县公安局赔偿邓建国3237.08元。
维权结束后,目前该县已成立工作专班,重新梳理事发经过,全面启动调查追责。 客观的说,这本来是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追责到警察的头上。
厂家不用道歉;学校不用道歉,公安却道歉被追责。
冤不? 要我说,这要么涉及警察的执法边界;更大可能就是人情办案。
不久前,宁县公安局一位领导向邓表达了歉意,称该局在此次事件的处理上“工作不到位”。
这是工作不到位吗?这是工作太“到位”了。
如果依法办案,就不会“惹火烧身”。
某些执法单位,动不动就喜欢给别人来一个“一生的污点”,以展示自己的权威,结果是用小纠纷制造了大矛盾、大舆情。
执法的真谛,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更大问题,更不是把别人的问题通过执法,转嫁到自己身上。
用一次非法的拘留,彻底激化了公众对公信力的质疑。
此事反映出在个别地方,“稳定压倒一切”被错误地解读为“压制一切不同声音”。
或许在有关方面看来,家长的质疑“惹了麻烦”、“破坏了和谐”,于是便想用最粗暴、最快捷的方式“消除杂音”。
但这种“捂盖子”的思维,恰恰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警方的“道歉+追责”组合拳是纠错的第一步,但绝不能是最后一步。
公众期待看到的是:
1、责任追究:
追责不能止于基层民警,必须深入调查并严肃处理做出拘留决定的决策者。
是谁在拍板?
背后是否存在更复杂的利益关联或不当干预?必须给公众一个清晰的交代。
2、执法反思:
当地乃至更广范围的公安系统应以此案为反面教材,重新学习“何为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边界,防止执错法。
3、诉求回应:地方政府必须建立更加透明、高效的诉求回应机制。
对于涉及学生健康、公共采购等民生问题,应主动欢迎监督、及时公开信息,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到矛盾激化后滥用警力。
最后,通过该案的纠错、追责,要让每一个人都坚信:
合法地提出问题,不会被解决;监督的权利,永远神圣不可侵犯。
责任编辑:徐雪芬